发布时间:[ 2022-04-12 ]
01
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机制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2年4月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十九条,以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为核心,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价值化、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为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针对首席数据官、数据经纪人等创新试点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政企合作的数据治理体制机制,探索推行首席数据官等数据管理创新制度”,“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场所以及数据入场规范、数据经纪人管理等配套制度”。
02
打造现代数字政府新样板
《省政府关于可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全面推动数字治理系统变革和整体重塑,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
就江苏高质量建设数字政府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建设总要求,系统搭建数字政府主架构,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开放大动脉,切实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驱动力,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新体制等六大方面。特别就数据共享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消除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大力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健全数据治理规则和共享标准,实现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江苏将建成全省统一的“苏服办”总门户,基本建成服务便捷、治理精准、运行高效、开放透明、公平普惠、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打造成为现代数字政府新样板。
03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体系
《重庆市数据条例》
3月30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等8章,60条。
就数据处理和安全方面,《条例》规范了数据处理行为,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风险监测措施,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防止数据丢失、篡改、破坏和泄露,保障数据安全。并要求市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条例》规定,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促进数字技术和政府管理、服务、运行融合,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据赋能治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04
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3月23日,湖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围绕建设“上接国家、下联市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平台支撑、大系统共治、大数据赋能、大服务惠民”的数字政府总目标,构建基础支撑、数据资源利用、业务应用、安全保障、管理运营“5大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政府治理、政府决策“3大能力”,持续赋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3个发展”,为“数字湖南”建设探索一条新路,留足技术接口和制度接口,促进“数字湖南”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要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推进“一中心、两平台”建设,加强安全技术能力建设,提升安全服务水平,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运行合规安全可信。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数字政府管理运营架构,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职能职责。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压缩项目审批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05
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政府运行新模式
《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等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着力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政府运行新模式,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一体的数字治理体系中,数据安全与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建设早已密不可分,慧盾安全始终以“保卫国家机密,保护个人隐私”为使命,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筑牢数据安全屏障。